2021年4月20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指令(EU) 2021/647,更新RoHS附件III豁免清單,新增第45項豁免,本次更新是關于民用(專業)爆炸物的電引爆器中鉛和六價鉻的豁免。

該修訂指令將于歐盟官方公報公布日期之后的第二十天生效。
新增的豁免條款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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