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來的六項管控物質:
鉛(Pb)、汞(Hg)、鎘(Cd)、六價鉻(Cr VI)、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變為十項管控物質,新增: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鄰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鄰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簡稱鄰苯4P)。
塑化劑DEHP:
DEHP是鄰苯二甲酸酯的一種,通常被用來作為增塑劑或塑化劑使用。DEHP具有會使性別錯亂、生殖器變短、危害男性生殖能力等毒性。
DEHP是最廣泛使用的增塑劑,除了乙酸纖維素、聚乙酸乙烯外,與絕大多數工業上使用的合成樹脂和橡膠均有良好的相容性,其增塑效率高,揮發性較低,低溫柔軟性較好,耐水抽出,電氣性能高,耐熱性和耐候性良好。
增塑劑BBP:
BBP,即鄰苯二甲酸丁芐酯,是一種有一定毒性的增塑劑。BBP具有很強的溶解能力,能與聚氯乙烯樹脂、乙酸乙烯樹脂、聚苯乙烯、硝酸纖維素的互溶性較好,具有良好的耐污染性。
BBP能引起中樞神經和周圍神經系統的功能性變化,然后進一步引起它們組織上的改變。BBP具有趨肝性,可引起輕度致敏作用,具有中等程度的蓄積作用和輕度刺激作用。
增塑劑DPB:
DPB,即鄰苯二甲酸二丁酯,是聚氯乙烯最常用的增塑劑,可使制品具有良好的柔軟性。DPB是硝基纖維素的優良增塑劑,凝膠化能力強,用于硝基纖維素涂料,有良好的軟化作用。穩定性、耐撓曲性、黏結性和防水性均優于其他增塑劑,也可用作聚醋酸乙烯、醇酸樹脂、硝基纖維素、乙基纖維素及氯丁橡膠、丁腈橡膠的增塑劑。
DPB能引起中樞神經和周圍神經系統的功能性變化,然后進一步引起它們組織上的改變。有趨肝性。可引起輕度致敏作用。具有中等程度的蓄積作用和輕度刺激作用。
增塑劑DIBP:
DIBP,即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為常用的主要增塑劑。DIBP可作為纖維素樹脂、乙烯基樹脂、丁睛橡膠和氯化橡膠等的增塑劑,其增塑效能與DBP類似,具有優良的溶解性、分散性和粘著性。
DIBP屬于有毒化學品,加熱分解成刺激性煙霧,對水生生物有極高的毒性,對人體眼睛、皮膚有輕微的刺激作用,通過呼吸、飲食和皮膚接觸進入人體后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DIBP可以通過食品包裝材料直接遷移到食品中,也可通過含有該物質的塑料制品遷移到環境中,從而對空氣、水、土壤和食品造成污染。
此前曾在ROHS2.0中被優先列為評估物質的六溴環十二烷(HBCCD)未被正式列入限制物質清單。
該十項管控物質管控的限量均為0.1%。
此修訂指令發布后,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此指令轉為各國的法規并執行。
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輸歐電子電器產品(除醫療和監控設備)均需滿足該限制要求。
2021年7月22日起,醫療設備(包括體外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包括工業監控設備)也將納入該管控范圍。
此外,已屬REACH附件XVII第51條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RoHS2.0指令限用有害物質的實施時間表
根據歐盟RoHS 2對電子電氣設備的定義,指令將受到管控的電子電氣設備,分為以下11大類:
第1類 大型家用設備;
第2類 小型家用設備;
第3類 信息技術和遠程通訊設備;
第4類 消費類設備;
第5類 照明設備;
第6類 電子電氣設備工具;
第7類 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
第8類 醫療設備;
第9類 監測和控制設備,包括工業用監測和控制設備;
第10類 自動售貨機;
第11類 其它任何不在上述類別范圍內的電子電氣設備產品。
RoHS CE標簽要求
標簽要求于2013年1月3日起生效。要求為:電子電氣設備投放于市場之前,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需確保已依據768/2008/EC附錄II模組A的符合性評估程序(自我聲明)進行了相關評估,并且必須在最終產品上加貼CE標識。符合性申明(DoC)用于證明產品符合RoHS指令第4條有害物質限量要求。
▼ 鄰苯二甲酸酯的危害及主要用途:
鄰苯二甲酸酯是一類化合物的總稱,可對人體激素產生影響(尤其小孩),可能損害人體肝臟、腎臟和生殖器官,并有致癌風險。
其主要用作塑膠增塑劑,在眾多的產品中都有存在的可能性。在電子電氣產品,比如線纜、橡膠、油墨、涂料、膠黏劑、皮革以及涂層等材料中都有很大的風險,尤其在PVC材料中更是會達到很高的比例。
▼ 鄰苯二甲酸酯的違規風險:
RoHS鄰苯暫無違規通報案例可參考,但在歐盟體系下除RoHS2.0有管控鄰苯類物質外,REACH法規附件17限制篇中也有管控此類物質。
相對RoHS 2.0來說,REACH限制篇管控的鄰苯針對兒童產品,限制的鄰苯種類更多,限值也更加嚴格一些。
從玩具產品歐盟抽檢情況來看,鄰苯的管理效果仍有待提升,歐盟RAPEX網站頻繁通報REACH鄰苯二甲酸酯違規的案例,2019年1-5月份違規案例多達60例,涉及DEHP、DBP、DIBP以及DINP四種鄰苯,其中DEHP超標案例最多達到56例,DBP15例,DINP7例,DIBP4例(部分產品出現多種物質超標情況),嚴重時鄰苯含量高達43.8%。
在歐盟RoHS 2.0對于鄰苯二甲酸酯正式實施之后,鄰苯二甲酸酯也必將成為電子電氣產品重點監控的風險物質,電子電氣產品廠商需謹慎應對。
▼ 鄰苯二甲酸酯的測試方法:
選擇測試方法既需要根據方法的適用范圍,也需結合供應鏈的管控要求來進行。下面介紹幾種常見測試方法:
針對電子電氣產品目前最為實用的是IEC62321-8:2017,即電工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第8部分:通過質譜法測定聚合物材料中特定鄰苯二甲酸酯。需注意鄰苯不能通過XRF進行快速篩選。
針對出口歐盟的兒童使用和護理用品產品的測試,可以采用EN14372: 2004即兒童使用和護理用品 刀叉和喂養工具 安全要求和試驗。
另外還有其他國家的標準,比如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發布的CPSC-CH-C1001-09.4,即鄰苯二甲酸酯測定的標準操作程序,可用于《消費者產品安全改進法案》(CPSIA)第108節規定的兒童玩具和護理品中鄰苯二甲酸酯的測定。
▼ 鄰苯二甲酸酯的替代方案:
隨著科技進步,淘汰落后的有毒有害增塑劑,研究、開發和生產無毒、價廉、環保型增塑劑是急待解決的問題。
目前常見的研究對象有環氧類增塑劑(如環氧大豆油、環氧棉籽油、環氧米糠油、環氧向日葵油)、聚酯類增塑劑(如己二酸類、壬二酸類、癸二酸類、戊二酸和苯二甲酸類等)、檸檬酸酯類(檸檬酸三丁酯 和乙酰檸檬酸三丁酯)和偏苯三酸酯類等系列增塑劑。
這些增塑劑有著性能良好,環境友好等特點,是重點研究的方向。企業可結合產品的性能等方面要求,開發環保的增塑劑。
RoHS2.0 10項物質是舊RoHS的升級版本。
新RoHS和舊RoHS的差別,
舊RoHS為2002/95/EC指令 只有RoHS檢測 自愿性,買家要求。
新RoHS為2011/65/EU指令 屬于CE認證的一部分 直接進入歐洲產品需要有RoHS2.0認證(CE-RoHS認證),新RoHS有RoHS檢測+RoHS認證(RoHS證書+RoHS測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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