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歐盟啟動了針對更新9項RoHS豁免的公眾評議,相關利益方可以在2021年3月3日前提交評論信息。據悉,此9項RoHS豁免將最早于2021年7月份失效,如果此次公眾評議無法通過,屆時企業將不得再使用這些豁免條款。由此可見此次公眾評議的重要性。

此次評議的9項RoHS豁免的內容如下:
6(a)鉛作為一種合金元素,在用于機械加工的鋼和鍍鋅鋼中鉛含量不超過0.35 %(Wt)。
6(a)-I 鉛作為合金元素,在用于機械加工用的鋼中,鉛含量不超過0.35%;在批量熱浸鍍鋅鋼零件中,鉛含量不超過0.2%
6(b) 鋁合金中的鉛含量以質量計不超過0.4 %。
6(b)-I 來源于回收的含鉛鋁廢料,鋁合金中的鉛含量以質量計不超過0.4%
6(b)- II 用于機械加工的鋁合金中,鉛含量以質量計不超過0.4%
6(c) 銅合金中的鉛含量以質量計不超過4 %;
7(a)高熔點型焊料中的鉛(例如:鉛基合金中鉛含量≥85 %);
7(c)-I 電子電氣器件中的玻璃或陶瓷(電容中介電陶瓷除外)中的鉛,或玻璃或陶瓷復合材料中的鉛(例如:壓電陶瓷器件);
7(c)-II 額定交流電壓125V 以上或直流電壓250V 以上的電容中介電陶瓷中的鉛;
【來源: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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