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歐盟商品安全法規(稱為《歐盟市場監管法規 2019/1020》)將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生效, 新法規要求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需要具有在歐盟的人員作為商品合規性聯系人(“負責人”)。如果您銷售的商品帶有 CE 標志并且是在歐盟境外制造的,那么您需要在 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前確保:此類商品具有在歐盟的負責人。
這政策對賣家來說有什么變化?
如果您銷售的商品帶有 CE 標志并且是在歐盟境外制造的,需要在 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前確保此類商品具有位于歐盟境內的負責人。在 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后,如果在歐盟銷售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但沒有位于歐盟境內的負責人,這屬于違法行為。所以,在新規之后,您需要確保自己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貼有負責人的聯系信息。此類標簽可以貼在商品、商品包裝、包裹或隨附的文件上。
所有產品都需要歐盟境內的負責人嗎?
首先,要確認您的商品是否要遵守 CE 標志法規。帶有 CE 標志的常見商品包括玩具和游戲、電子電器、個人防護裝備、機械、建筑商品、燃氣設備、休閑和私人船艇、壓力容器以及測量設備,都需要歐盟授權代理人服務,具體范圍可以對接客服,免費進行咨詢。
歐盟授權代理人的服務范圍 ?
收集商品的歐盟《符合性聲明》或《性能聲明》,并確保品牌所有者可以按照要求以管理機構理解的語言提供證明商品符合歐盟要求的其他文件;
將商品引發的任何風險告知管理機構;
與市場監管機構合作,包括確保品牌商品所有者采取必要的糾正措施,來糾正任何違規行為。
我如果是帶有 CE 標志品牌的商品,要怎么后續?
如果您是帶有 CE 標志商品的品牌賣家,建議您執行以下步驟:
1) 驗證商品文件是否備齊 ;
首先保證您的商品符合所有相關的 CE 標志要求,并且已起草相應文件(《測試報告》和《符合性聲明》)。注意:商品負責人必須要具有這些文件。
2) 如果您已經有了商標,即可加入亞馬遜品牌備案計劃,這樣就能充分擁有注冊品牌后的各種工具 ;
3) 預備商品指定位于歐盟境內的負責人 。
要是我沒有品牌商標,但銷售商品帶CE 標志,也會受到影響嗎?
如果您的商品有 CE 標志商品,但沒有品牌商標,建議您確認歐盟即將發生的變化,采取相應的措施,來指定歐盟授權代表人及歐盟商標注冊,并且注冊商標后完成亞馬遜品牌備案計劃,這樣就能確保符合歐盟及亞馬遜平臺要求了。
什么是 CE 標志?
CE 標志是制造商應用于商品的自認證標志。有CE 標志說明商品符合歐洲經濟區 (EEA) 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標準。除了這些,歐盟法規要求有 CE 標志的商品制造商,發布該商品的歐盟合格聲明。
CE標志如下:

什么是歐盟合格聲明 (DoC)?
歐盟合格聲明是由制造商發布的書面聲明,用于證明具有 CE 標志的商品,符合適用歐盟商品要求。
合格聲明必須包含明確標識以下內容:
商品型號、商品名稱、商品編碼或其他明確參考的方式(與亞馬遜上的商品屬性相匹配)標識;
合格聲明適用的歐盟法規;
歐盟授權代理人 。
商品沒有CE認證及歐盟授權代理人有什么影響 ?
CE認證,為各國產品在歐洲市場進行貿易提供了統一的技術規范,簡化了貿易程序。任何國家的產品要進入歐盟、歐洲自由貿易區必須進行CE認證,在產品上加貼CE標志。因此CE認證是產品進入歐盟及歐洲貿易自由區國家市場的通行證。
有CE認標志的產品表示已達到了歐盟指令規定的安全要求;是企業對消費者的一種承諾,增加了消費者對產品的信任程度;若沒有CE標志的產品將增加商品在歐洲市場銷售的風險,舉例如下
被海關扣留和查處的風險;
被市場監督機構查處的風險;
被同行出于競爭目的的指控風險。
我是新手賣家,但我的產品沒有品牌商標及CE 標志,應該如何進行?
不是在歐洲經濟區銷售的所有商品都需要具有 CE 標志。需要具有 CE 標志的常見商品一般有,玩具和游戲、dia、個人防護裝備、機械、建筑商品、燃氣設備、休閑和私人船艇、壓力容器以及測量設備等。如果您的商品在CE認證范圍中,想出口至歐盟進行銷售,需注冊CE認證 ;
進行商標注冊,并且注冊商標后完成亞馬遜品牌備案計劃,確保符合歐盟及亞馬遜平臺要求 ;
進行歐盟授權代理人注冊,并確保自己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貼有負責人的聯系信息。
如何選擇歐盟負責人?
1.如果您在歐盟有子公司或者已有歐盟進口商,那么就可以指定他們為商品負責人。
2.您所采用的商品檢測實驗室或認證公司可能會提供負責人服務。
同一歐盟負責人是否能為多個品牌/店鋪擔任這一角色?
是的。只要您的歐盟負責人能夠履行與保留文檔以及在需要時充當商品合規性聯系人相關的特定責任,他們就可以為多個賣家完成此任務。
負責人需要執行以下操作:
● 收集商品的歐盟合規性聲明(或性能聲明),并確保制造商或品牌所有者可以按照要求以管理機構理解的語言提供證明商品符合歐盟要求的其他文件;
● 在某些情況下,將商品可能引發的任何風險告知相應機構;
● 與市場監管機構合作來確保制造商或品牌所有者采取必要的糾正措施來糾正商品的任何違規行為等。
英國脫歐對該法規意味著什么?
由于英國已執行脫歐計劃,因此英國不在此歐盟商品安全法規變更的范更內,因此:
● 負責人不能位于英國
● 并且在 Amazon.co.uk 上銷售的商品無需在包裝/商品上列明歐盟負責人。
如果在2021年7月之后仍不履行法規義務,亞馬遜將會如何處理我的listing?
在 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后,在歐盟銷售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但沒有歐盟負責人屬于違法行為。 如果發現賣家正在銷售此類產品,則其listing信息將被刪除。如果賣家在截止日期之前或之后收到有關需要修改其產品的消息,但繼續提供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則其賬戶可能會受到其他的強制執行措施。
【來源: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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