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806.15-2024食品接觸用黏合劑主要管控要求如下: 根據是否與食品直接接觸,分為兩類:直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和間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 兩者均需符合GB 4806.1的基本要求,同時企業需注意減少使用量,降低殘留量等方式做到全鏈條管控其風險。 1. 直接接觸和間接接觸兩者風險不同,對于基礎原料采用不同的管控模式。具體參見標準附錄A和B分別給出了允許使用的基礎原料及使用要求。 2. 直接接觸用黏合劑的基礎原料更為嚴格,只能用附錄A清單內及公告的物質。而間接接觸可以用附錄B及其他經過安全評估的物質。直接接觸的基礎原料可用于間接接觸用。 3. 另外黏合劑所用添加劑需滿足GB 9685及公告的要求。 技術要求 指標 檢測方法 感官a 色澤正常,無異臭、不潔物等 GB 4806.15-2024 遷移試驗所得浸泡液無著色、渾濁、沉淀、異臭等感官性能的劣變 總遷移量a 10mg/dm2或60mg/kg(嬰幼兒專用) GB 31604.8-2021 高錳酸鉀消耗量a 10mg/kg GB 31604.2-2016 重金屬(以Pb計)a 1mg/kg GB 31604.9-2016 芳香族伯胺遷移總量b 不得檢出 (檢出限=0.01mg/kg) GB 31604.52-2021 a僅適用于直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層。 b僅適用于含有芳香族聚氨酯等可能產生芳香族伯胺的黏合劑。測試應在黏合劑固化反應后,需用終產品開展芳香族伯胺的遷移測試。 特定遷移量、最大殘留量等要求,需要結合配方成分,查詢GB 4806.15附錄和GB 9685等標準確定。 標簽標識應符合 GB4806.1的規定。 黏合劑產品應在標簽上標示產品類別(直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間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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